刘震东的伙食很好,顿顿有肉吃,偶尔还能喝口小酒。
他在社会上有着较高的威望,受人尊敬,在号子里也有一帮犯人以他唯首是瞻,他非常享受这种被人簇拥着的感觉。
唯独赵正华例外。
从食堂吃完饭,赵正华回到号子,捧着那本书,细细的阅读,仿佛每个字都来之不易。
这要是在外边,他恐怕看都不会看一眼。
刘震东瞥了一眼埋头看书的赵正华,走过去将书夺过去:“想继续看吗?”
赵正华慌了:“想看。”
这是他在监狱唯一消遣的方式,唯一的精神食粮。
“服服帖帖的叫声东哥。”
赵正华的眼睛突然变得凌厉起来,盯着刘震东问:“你也要欺负我吗?”
刘震东被赵正华的目光吓了一跳,这家伙变脸比翻书还快:“小子,你是个狠角色,我对你很好奇,别人都巴结我,跟我求口肉吃,求支烟抽,你难道不想吃肉?”
“我吃什么都可以,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让我活下去的精神支柱。”
赵正华对生活已经没了希望,现在的他如通行尸走肉,即使让他现在死了,他也觉得无所谓。
刘震东将书递给他,坐在他床边递给他一罐午餐肉,说:“你撞死了一个该死的人,没必要有负罪感。”
“我不是因为他,是因为我老婆。”
“你老婆?展开说说。”
赵正华把妻子王悦心和他离婚的事情讲述一遍。
刘震东气愤地骂道:“你老婆也太不是东西了,你替她坐牢,她却跟你离婚。”
赵正华沉声道:“不准你骂她。”
“你小子是个爷们,有情有义,等出去后,你跟我混吧。”
“我不混黑社会。”
刘震东指了指赵正华:“你可别瞎说啊,我可是正儿八经的商人。”
洗澡的时侯,赵正华就发现刘震东的身上有一条条触目惊心的伤疤,看似慈眉善目的老头却有一段风靡江北市的过往。
相处久了,赵正华觉得刘震东并不讨人厌。
他是个善谈的老头,总喜欢用教育的口吻跟别人说教,而他却忘了他也在蹲大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