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退后!退后!”
傅怜雪放下担子,挥舞着扁担将众人逼退几步。
却也只是退后几步,他们的脚,就像生了根,眼珠子都快要贴在那两个篮子里——冒着热气和香甜气息的红薯上面。
严松青拎着一把弩箭上前,阴冷的眸子扫了一圈,众人在他的鄙视下,回想起之前领水的细节……
“排队!快排好队……”
“就是,一个一个来,谁也不许插队。”
没多久,一条长龙就排好了。
傅怜雪赞赏地朝表弟笑了笑。
士别三日,当刮目相看。
看来还真没说错,没想到这才短短几个月时间,一向温和脾气好的表弟,在这群大老粗中,竟有了这么大的威信。
只怕,大舅出马,都不一定能达到这个效果。
只见大舅,拿着管家出品的圆珠笔和一本本子,比她还姗姗来迟。
没想到,用了几十年毛笔的大舅,竟然也觉得圆珠笔好用一些,主要是方便。
“一件珠宝首饰五斤红薯,两件珠宝十一斤,每多买五斤,就白送一斤……”
“一个一个来……”
她拿起篮子里的杆秤,刚开始用杆秤,她还有些笨手笨脚,杆秤在村里可是精贵物,只有富裕的家庭,和一些专门做买卖的人家才有。
她作为一个饭都吃不饱的农家女,连接触的机会都没有,就更别说使用了。
“你要买几斤?”
“这叫什么红薯的,怎么这么贵?”
排在第一个的,是个威武的大汉,他皱着眉头,觉得傅怜雪是个大大的奸商。
这些珠宝,是他们最后的家当,就这么如流水一般的花出去,着实有些舍不得。
“不买就滚蛋!”
严松青出声。
“买买买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