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用着他惯用的那种黏糊糊的、有些孩子气撒娇的语气,笑着看她:“小今可是我最好的朋友。”
最好的朋友。
最好的朋友。
看陈仲尔躺进被子,冯今毕收拾好木盆,把她不自觉因不开心而鼓起来的脸颊肉按回去,重新坐进她的圆沙发。
五年日记本还摊开着。
展开的还是刚才的那一页。
冯今毕看向三年多前那个字迹已经有些褪色的格子。
格子里最显眼的,是一个硕大的、用软头毛笔粗写出“啊!”。
在它的周围,是密密层层、一圈又一圈用最细勾线笔写满的小小的“啊!”。
那些小小的“啊!”,就像是围绕着恒星旋转的小行星们,把那一天的空白占得满满当当。
除此以外,对于那天,她没有留下任何的文字描述。
但是不用写,冯今毕也都记得。
那是她见到陈仲尔的第一天。
夜晚的酒吧。
白皙高挑的男生靠着行李箱,被几个人围着搭讪。
被阴影罩着,男生似乎醉得不轻,只能由着那几个人给他喂酒。
为首贴着他、正在问他要不要跟自己一起离开的人,冯今毕认识,叫利亚姆,是她学校非常有名的男板球击球手,肌肉壮得能撞翻熊。
利亚姆很擅长调情,但更擅长拍和别人上床的过程。
如果你情我愿,冯今毕不会多事,可她看那个男生醉得实在厉害,眼睛迷蒙得像是含着水汽,也许根本没办法思考。
那时的冯今毕不是一个胆子很大的人,但那一刻,她却鼓起了她十八年里最大的勇气,拙劣地把一大杯酒泼到了利亚姆身上!
在利亚姆不得不离开清理污渍时,冯今毕站到了男生的面前,高仰起头。
然后,天旋地转,她见到了一张她此生见过的、最漂亮的脸。
他看人时眼神专注,让冯今毕根本不敢同他对视;但往下看,他沾过酒的唇也湿漉漉地红着,还是迷得冯今毕说话磕磕巴巴。
听冯今毕用只有他们两人听得懂的国语解释完,男生笑着将头埋到了冯今毕的脖颈间,顺软的发丝贴在冯今毕发烫的皮肤上。
明明没有闻到气味,冯今毕却觉得他很香。
“他们都是坏人,那我跟你走。”
他从口袋里拿出学生证,塞给她,“你带我回家。”
冯今毕被他的那张脸迷晕了头,混混沌沌就应下了。
头一回从这种地方带人出来,她没经验,都没想到可以去酒店给他开个房,直接把人带回了家。
很难得地,那天没有下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