慢慢走到城沿的细窄处,台阶上半躺着一个卸下皮甲的小卒。
他吃馍的时候,似乎十分享受。
悠闲得像是躺在自己家里。
这不免多招惹了颜嵋孝两眼。
小卒年俞三十,竟然有一副好样貌。
他的手指修长,皮肤光滑,看不出终年被风吹日晒的痕迹。
新兵?
三十几岁的人,为何要投军?
颜嵋孝突然有了兴致,想和他聊几句。
事实上,不想停下脚步也不行,因为台阶细窄,已经被他半躺去了,而他又没有让开路的意思。
“为什么投军?”颜嵋孝轻问。
“因为吃得好。”小卒仰头看了看总兵,微微一笑,侧了些身子,让出了半个台阶之位。
吃得好?
看他这副眉目,并不像是挨过苦日子的人,这么难咽的粗面馍馍,他竟然觉得吃的好?
颜嵋孝坐下时,小卒递给他半个馍,扬眉一笑:“一口塞进去,用力嚼,会越嚼越香。”
听了他的话,嚼了他的馍,果然越嚼越香,油味儿十足。
正在皱眉不解时,听到小卒几声笑:“兔子这种东西,下崽儿的速度实在很快,一窝好几个,不停的下呀下,要是军里多养些兔子,天天都能有肉吃。”
难怪馍里滋味十足,原来竟是夹了兔子肉。
在颜嵋孝眼睛一亮时,又听小卒喃喃自问:“我一直不懂一件事,我们行军打仗,若说派出十万大军,实则最多只有八万,因为有两万人是要押云粮草的,难道就不能行一路军,打一路猎吗?都是军人,手里有弓有箭的,天上有鹰,地下有狼,随便射点什么不能吃饱呢?剩下的肉就风成肉干,随身带着,没猎可打的时候,不就是现成的口粮吗?”
小卒所说之行军办法,正是蛮夷所用之道,行军时,既节省了兵力,又练习了将士们的骑射之术。
这两番话讲过,颜嵋孝立即对小卒刮目相看,话音谦卑:“敢问兄台贵姓?”
“姓不贵,穷得很,是一穷二白的白。”小卒扬眉一笑,从后腰处抽出一把白羽扇,懒懒站起来时,将白羽扇搭在眉头上远眺,嘴中又是听似无意的自语:“真有意思,居然能活着见到五百阵法。”
五百阵法!
军中的一个小卒,居然能看出蛮夷所列之阵是五百阵法!
颜嵋孝起身快步,拉住小卒的手,好似拉住了救星:“白先生一定是上天派下来救我华夏的仙人,求先生给芸芸苍生指一条明路吧。”
话未说完,人已泣零,颜嵋孝眼中泛泪,屈膝跪下。
小卒跪得比他还快,两个男人面对面的跪着,说不出的诡异。
“又不是拜花堂,要不,咱俩起来说话?”小卒苦笑,率先伸出手,搭起了颜嵋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