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走错了一步,就是万劫不复。
跟着包拯混,就必须杜绝以往的声色犬马生活,过艰苦的日子。
这样的话,才能得到包拯青睐。
反之,就只能一条路走到黑,绝不能让包拯再继续“胡作非为”,断了自己的财路。
再三思索后,吴能选择了前者,准备和包拯站在同一条战线。
因为他很清楚,包拯是小皇帝身边的大红人。
虽然当今的朝堂是太后刘娥垂帘听政,小皇帝没有权柄。
但太后年事已高,小皇帝早晚能亲政,支持刘娥的那帮朝臣将来必然会被清理。
而包拯却是皇帝赵桢的坚定拥护者,被外放只是暂时的。
一旦小皇帝亲政,能不把包拯召回朝廷重用?
跟着包拯,他将来的前途也将会是一条康庄大道。
不得不说,吴能这个算盘打得很溜。
在一瞬间的顿悟之后,态度发生了180度转变,连忙拍包拯马屁:“大人巧设鸣冤鼓,方便了百姓诉冤,真乃前所未有的创举,功德无量!”
以为这样会让包拯对他产生好感。
却不知越是拍马屁,就越让包拯厌恶。
包拯并未表露,不动声色:“吴大人过奖了,本官不过是模仿了登闻鼓的做法,赶紧去撰写告示!”
吴能满口答应,以为包拯已对他心生好感,心里暗暗得意。
退出花厅,并立即撰写告示,让衙役在县衙门口粘贴。
告示一出,立刻吸引了不少路过的百姓围观。
“写的什么?”
大多数百姓不识字,并不清楚县衙意图。
识字的便自告奋勇,替大伙儿朗读。
百姓得知原委,个个欢欣鼓舞,纷纷称赞。
而人群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三个粗犷的大汉,听到告示内容,脸上露出笑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