瞧着吴能离去的背影,包拯肚子一阵饥饿感来袭,回到寝室,换了身便装,和包兴到街上下馆子。
夕阳西下,晚霞格外绚烂,将熙攘的街道映衬得格外通红一片。
看到一家小饭馆,包拯和包兴便径直走了进去。
“客官,您几位?吃点什么?”迎上来的是店主的女儿。
穿着朴素,却也有几分姿色。
笑盈盈地上前招呼,显然不知包拯身份。
包兴道:“两位!来两碗面!”
他知道包拯一向节俭,从不铺张浪费,所以就替包拯做主了。
殊不知包拯是想炒两个小菜,小酌一杯的。
好歹也是县太爷,光吃一碗面,未免太寒碜了。
就算再是包青天,也没必要这么节约吧!
对包拯来说,只要不是穷奢极欲,大鱼大肉的铺张浪费,正常开销就行。
做清官,并不是真的要过和平头百姓一样,过艰苦的日子。
但包兴已经发话,包拯也不好再说什么,只能吃一碗面条应付一顿了。
“好嘞!二位稍等,面马上就好!”
小二应声而去,很快便将两碗热腾腾的面端了上来。
包拯和包兴刚吃完,准备离开,就听楼上响起一道女人的尖叫声,是店家女儿的声音。
接着是一声粗犷的调戏声:“不就是让你陪军爷我喝酒,你躲什么?”
接着,少女又是一声尖叫。
才一听到声音,包拯便一个箭步冲上楼。
只见一名士兵将店家的女儿紧紧搂在怀里,满脸的玩味,手里提着酒壶,不停往少女嘴里灌酒。
少女被呛得不停咳嗽:“我不会喝酒,求求你放过我。”
看到这一幕,包拯心中的怒火如火山一般,喷薄而出。
“给我住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