兔子一点都不怕人,很容易就抓在手里。
“美味啊!一定是美味!”小顺的嘴角流下哈喇子。
诺娜却慌乱起来:“哥,这兔子好可爱,大小是一条生命,咱们别吃它好不好?”
姑娘开始爱心大泛滥。
大多数女孩都是心善的,喜欢小动物。
“不行!咱们要活命!我必须杀了它,不是它死,就是我们亡!”
小顺咬牙切齿,目光里显出贪婪。
只要吃掉兔子,他跟诺娜就能坚持好几天。
一定能等到救兵赶到。
他挥起刀子,毫不犹豫冲兔子刺去。
“哥!不要啊!!”诺娜发出一声惨叫。
关键时刻抬手捂眼,好害怕看到兔子惨不忍睹的样子。
小顺的刀子却刺空了,没刺中兔子,而是扎在墙壁上。
“你很喜欢它?”
“是!哥,咱们不能因为自己活命,就拿走它的生命,不能造孽啊!”
姑娘眼巴巴瞅着他,显出哀求。
“好吧,送给你!”小顺无奈,只好将兔子放进诺娜手里。
姑娘笑了,马上将兔子抱紧,安慰它。
“小兔兔,你家在哪里啊?爸爸妈妈去了哪儿?为啥那么不小心啊?”
诺娜的脸上显出童真。
小顺死死盯着她的脸,心里同样涌出一股暖流。
“哥,谢谢你,我早知道你是好人,不会伤及无辜的。”诺娜感谢他道。
“可这样,咱俩一定会死!”
“我宁可自己死,也不想伤害它。”
“你心眼真好!”
两个人坐在石头上,全都赤身果体。
刚刚有过肌肤之亲,已经不再尴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