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初年这番话的意思,大家都心知肚明,谁也不敢轻易开口,免得惹祸上身。
李初年随即宣布了一条纪律,县里所有的项目,不论大小,申报和结算这两个环节,必须由他本人签字确认才能生效。谁若违反这条纪律,就追究谁的责任。
随后,李初年宣布散会。
常务副县长在汇报工作时,已经汇报了,说只有五百万以上的项目才会有县长签字批准。
常务副县长说的这个规定,是指原先的县长。
原先的县长已经被撤职了,只是没有被立案调查,这厮被调到了市委办工作,职务竟然还是正处级。
李初年宣布这条纪律,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。
李初年直接来了个不论项目大小,都要由他亲自签字批准。而且还是在申报和结算两个环节。这样就把每个项目的源头和收尾都给牢牢地把控起来。
不论什么项目,也不论项目的大小,往往都是贪腐的重灾区。
李初年把各种项目控制起来,就等于是把矛头直接对准了贪腐的重灾区。
李初年宣布了这条纪律,当天下午就有一个项目报到了他这里。
这个项目是在东江河上建造的一座桥。
这座桥已经建成,要由县财政进行拨款,拨款金额是五百七十万。
报到李初年这里来的只有一页纸,这页纸是工程完工拨款结算单。
结算事项上写的是这个工程的建造地点、完工情况、结算金额等。
施工单位和县财政局以及分管这个项目的副县长都已经签上了字。
只要李初年再在上边签了字,那这笔五百七十万的结算款就会立即打到施工单位的账户上。
这份工程完工拨款结算单是田政送过来的。
李初年看完之后,立即就把田政叫了过来。
“田政,是谁把这个结算单给你的?”
“是王副县长的秘书交给我的,说是请你签字。”
王副县长叫王国华,在县政府领导班子中排名在常务副县长苏小兵之后。
李初年道:“你打电话通知王副县长,让他到我这里来。”
“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