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吃过啊,不咋好吃,肉柴,一口肉得嚼上半拉点还嚼不烂乎。
可是大熊猫啊!
这你妈的,都不用再过几年,现在也不行啊。
吃老虎肉顶多是刑不刑的问题,手续补齐了可以不刑。
但是大熊猫啊,放到现在肯定刑,但是再过几年,刑已经不行了,那得直接枪毙。
枪毙还算好的呢,放后你敢放言说我吃了大熊猫的肉,都不用刑,群众都能把你五马分尸。
熊猫那么可爱,怎么可以吃熊猫!
可是肉在眼前,有机会尝上一口,那简直就像是你心目中最中意的那个娘们儿,扒好了脱好了也掰好了,就问你尝不尝不这一口。
好吧,这熊猫的肉有点臭了。
换算过来,相当于两天没洗澡,穿着透明高根鞋,又白又润的脚脚还略有点酸。
好了,问题来了,你是嫌弃,还是喜欢?
这玩意儿不好当众吃,切成小块,用柳树条子窜成串,咱直接烤个熊猫肉串。
这年头没那些烧烤料,整点盐、味精、花椒面拌一下,再抹上熊油,烤得差不多了,再洒上调料。
叽叽做响的肉串到放眼前,暗红色,冒着油泡呢,闻着挺香。
然后咬上一口。
呸,又腥又柴,一点都不好吃。
但是,一般人真吃不着,就算你不是一般人,你也一样吃不着,所以,还是多吃几串吧。
仨人吃了一小半,剩下的,直接扔到菜园子里了。
肉这么难吃,一点竹香味儿都没有,亏得你还是吃竹子的大熊猫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