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还没有遇到老马克。
她为了生存,仗着出色的姿色;在扭腰某夜总会内,很快就成了推销酒水的“明星”。
那个晚上——
根据陈惠祯的推算,恰好是毛桃树花开的时候;也是见证了,她甜蜜爱情的季节。
她却被一个当地的黑老大,当众拖出了夜总会;丢到了汽车内,然后就扑了上去。
就在陈惠祯痛苦,绝望的挣扎着,哭喊时;那个黑老大的脖子上,忽然多了一只手。
然后,黑老大就被那只手掐住脖子,丢出了车门外。
再然后——
惊慌失措的陈惠祯,就看到一个穿着立领中山装的年轻男人,一脚就踩在了黑老大的脖子上!
咔嚓!!
一脚踩断黑老大脖子的年轻人,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;那张在街灯照耀下,看上去是那样阴柔俊美的脸上,没有丝毫的感情。
陈惠祯在扭腰的夜总会内工作,也算是阅过太多的男人了。
却从没见过,那么帅气的男人。
那个男人的相貌,虽说阴柔俊美;但他却给了,陈惠祯异常强大的错觉。
他,就是一把出鞘的利剑!
没谁敢——
试其锋芒!!
男人身边,还有个金发美女。
很明显,他们是一对。
就在蜷缩在车内,死死抱着双膝的陈惠祯,不住地颤抖时;男人微微弯腰,看着她淡淡地说:“姑娘,你赶紧走。这儿的事,就交给我来处理。”
当时陈惠祯吓坏了,稀里糊涂的开门下车,撒腿就跑。
她跑了十多米远后,才想到还没请问恩人的名字。
却隐隐听到那个金发少妇说:“灭唐,你要等在这儿,把这条疯狗的小弟,都做掉?”
那个“灭唐”回答:“他敢辱我的同胞。那么他。”
接下来那个灭唐说了些什么,陈惠祯没听到。
但——
那个男人的阴柔俊美;却偏偏像利剑一般的样子,却深深烙在了陈惠祯的心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