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意浓比他小八岁,难免会觉得他既古板又沉闷,是个很无趣的丈夫。
他低头,翻了翻新换的智能手机,但发现相册里并没有任何照片,又点开私人邮箱,翻出德克萨斯州农场主前段时间给他发的几张照片,递到顾意浓的眼前,询问道:“这张可以吗?”
“照片里的动物是狗吗?”顾意浓问道,表情有些惊讶。
原弈迟侧过头,看着她,嗓音沉淡地说道:“嗯,是自出生后就被我养到大的猎犬,名字叫巴克。”
“Buck?”
“对。”
照片里的狗辨不出是具体的品种,但是头大型犬,在德州牧场的阳光下,它满身的鬃毛泛着金棕色的光芒,眉毛上有一撮白毛。
巴克瞧上去已经不年轻了,外貌也有些老态,但依然威风凛凛,甚至让顾意浓品出了不该属于犬类的倨傲和尊贵感。
顾意浓没料到原弈迟竟然也有养宠物,虽然巴克是只猎犬,但她感觉原弈迟和它的关系,应该不仅是主人和爱犬的关系,而是更接近一种深厚的友谊。
那个德州的农场主在每周也都会给他发邮件,
汇报巴克的身体情况。
“巴克今年多大了?”
“快十岁了,是只老犬了。”
“它有猎犬的基因,也有工作犬的基因。”
原弈迟无奈地说道:“所以虽然巴克的身体大不如前,但只要四条腿还能跑,它就会想要做事情,永远都闲不下来。”
“两年前,我就决定不再让他陪我打猎了,巴克很失望,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。”
“我觉得它不会适应国内的城市生活,就将它寄养在了德州的牧场里。”
虽然原弈迟没有刻意夸耀巴克的技能,但顾意浓也能觉出,巴克在辅助他打猎时,一定很骁勇善战,毕竟男人捕杀的都是狮子和棕熊之类的大型猛兽,而且他应该只带巴克这一只猎犬。
没有人会不喜欢聪明又能干的好狗狗。
顾意浓边看着原弈迟在邮箱里翻找出的巴克从前的照片,心脏也泛起一阵松软的感觉,仿佛被绒软的犬毛蹭了蹭。
她表情柔和地又问道:“那巴克到底是什么品种啊?”
“我看它像伯恩山犬,但又感觉不是。”
“不是伯恩山犬。”原弈迟说道,“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杂交后的混血犬。”
顾意浓抿起唇角,小声嘀咕道:“看来欧美那边又不流行纯种犬了,反倒流行起混血犬了。”
“并不是。”男人的语气很温和,同她解释道,“我决定去华尔街工作前,就拜托过专业的饲养主,让他帮我杂交出一头这样的犬种来。”
顾意浓实在搞不懂他偏要养混血犬的癖好。
她将目光从巴克的照片移开,又瞥向男人冷淡分明的侧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