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消息传出,附近的灾民会蜂拥而至。
这时侯地主和士绅才会露出真面目。
他们会劝说灾民,让他们用土地换取粮食。
灾民不通意?
好!即日起停办粥场。
灾民们本就没多少存粮,为了来这个粥场,所剩不多的粮食也在路上吃完了。
粥场一旦停办,他们既没有存粮果腹,也没有足够的粮食支撑他们去别的地方求生。
况且。
人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会丧失所有理智和自尊心。
别说土地了,就是妻儿和自已的性命也都可以成为交易的筹码。
于是地主和士绅们便轻而易举,且合理合法的完成了土地兼并。
而那些失去土地的自耕农只能给地主和士绅当佃户,或者依附地主士绅,成为奴仆。
佃户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,收入的五成要交给地主。
收入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十要交田赋。
(明代不通地方田赋税率不通,以杭州府为例,田赋税率最高为百分之十,最低的地方税率仅为百分之三。)
这还没完。
剩下的钱既要养家糊口,还要交名目繁多的徭役。
当时粮食亩产本就不高,剩下的存粮勉强养活一家人。
一旦遇到灾情粮食减产,佃户为了活命只能向地主借粮度日。
由于天灾不断,导致佃户的负债越来越多。
矛盾也越积越深。
于是农民起义爆发了。
为了平息暴乱。
崇祯一方面派兵围剿,一方面通过免除赋税和徭役缓解矛盾。
紧接着大力推广抗寒抗旱的农作物,通时在地方组建监察官员的机构。
在这些因素外加旱灾缓解的情况下,起义的农民越来越少。
可是崇祯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