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错,当时她是我们中文系的校花,我这人胆子小,给她写了很多情诗,不敢放真名,就用了慕楼两个字,现在想想,还挺浪漫。”
“哈哈,确实浪漫,最主要的是能把心上人娶回家去当老婆,这绝对算是人生一大幸事。”
李慕楼听完意味深长的对王群道:“还是钱老爷子说的精辟,婚姻就是座围城,外面的人想进去,里面的人想出来。王董你这是出来的久,又想进去啦?”
“哈哈哈,真要遇到心动的人,哪管什么城不城,还不就是只想一头扎进去。”
李慕楼神神秘秘的笑:“呦,听这话可是带着点意有所指。”
“哈哈,哪有什么所指,妄念妄念,都是妄念。”
“哈哈哈,这年头有几个没有妄念的……”
王群今天参加的饭局就是这位李慕楼张罗的。他本不想凑这个热闹,但李慕楼是秦楠现在创业公司的投资方,便给个面子赴宴。
虽身处文娱产业,但王群其实挺不喜欢参加这种文化人的饭局。
他一个理工男,从小就对之乎者也没啥兴趣,文科成绩跟理科成绩比,完全是勉勉强强在后打狼。现在跟他吃饭的这些人,基本上都是秀才出身,没经商之前,不是诗人就是学者,还有得过这奖那奖的大作家,介绍的时候,除了著名还不够,男的得在前面加个新锐、先锋,女的得在面加个美女、知性。
王群觉得他们的形象也挺相近,一说起话来咬文嚼字文绉绉的。
像这个李慕楼,每次见面都穿个复古长衫,倒是很有些儒生派头。可不知怎么,王群第一次见李慕楼,脑子里砰就蹦出一句话: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。
他一个理工思维的理工男混在一群文科生里也就算了,偏偏他还是个不会喝酒的人混在一堆斗酒吟诗的酒圣、酒仙里,这就让他更加的不自在。
好在王群什么酒量大家都知道,他人能来就算是给足面子,不会有人没有眼的楞劝王董喝酒。
饭局散场后,李慕楼又组局找地方玩第二悠。王群婉拒了他的盛情邀请,他觉得他得回家好好翻翻衣柜,找一找有没有又休闲又时尚的运动服,再找找有没有款式新颖又舒适的运动鞋。
明天要和高露度过一上午的时光,中午还会一起共进个午餐,他得下大力气备好明天的行头。
自郭戈铭回汉江以后,王群和高露见面的次数较之以往明显频繁许多。虽然每次见面都事出有因,时间也很短暂,话都说不上几句,可王群每次见高露,他都能清晰的感到自己的心跳有多快。
也只有在见到高露时,王群才突然记起,现在身份显赫的王董曾经有过一紧张就磕巴的毛病。
他无数次的提醒自己,这个女人,是自己兄弟的女人,是他只能尊敬的嫂子,可他还是在见面的一刻把持不住自己那颗,也许从第一次见面起,就一直没有放下过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