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清了清嗓子,“怎么受伤了?”
明诛抻着脖子瞧了瞧,几道并列的爪痕,深可见骨。
后背血呼里拉的一片,仿佛上好的白玉有了裂痕。
看着就疼。
但这并不妨碍明诛幸灾乐祸。
“哪个女人挠的?”明诛调侃,“下手还挺重,是不是你不够努力,让人家姑娘不满意了?”
“你可闭嘴吧。”
天枢咬牙,“你究竟是被狗男人迷了心,还是被屎糊了眼?看不出我是被兵器所伤?”
好好一极品小倌,偏偏生了张糙汉嘴。
明诛翻白眼,“看不出,被你糊了眼。”
天枢: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他深吸一口气,拍了拍身后正给他上药的手,坐直身体披上寝衣。
这才拿正眼瞧了一眼明诛。
一身红衣,披头散发,不管性格还是打扮都越来越邪性了。
天枢又仔细瞅了瞅她身上那套衣裙。
好像是前些日子开阳托他带回来的那套。
自从一年前,她一身布衣带着伤,从西北领了个男人养在山下的村子里,就再也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衫。
不久后还与那个不知哪冒出来的野男人定了亲,还说要跟他好好过日子,待成了亲后,便会长居京城,生儿育女。
他与开阳听后,只觉当初她伤的不是胸口,而是头。
察觉到明诛的情绪似乎不好,天枢眼锃的一下就亮了。
他一手拄着下巴,风情万种的将垂落的发丝撩至背后,朝明诛抛了个媚眼。
“瞧你没精打采的,莫不是被人抛弃了?”
这本是一句调笑。
没想到明诛却慢悠悠点了点头,摘下腰间巴掌大的暖玉葫芦,仰头喝了口酒。
屋内顿时弥漫着药酒的香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