轰隆声音不绝于耳。
想要活命只能争分夺秒往前跑。
好在前方不远处就是出口,只要在使点劲儿冲出峡谷,就能保住性命。
不管前方出现什么事情,总比被积雪压死强多了。
一行人拼尽全力狂奔,终于在最后一刻跑赢了死神。
然而还没等他们喘口气儿。
新的一轮战斗打响了。
七八只牛犊般大小的白狼,眼里闪着凶光,张着臭嘴往人身上扑。
地面上全是血迹。
奥斯卡和小四月几人身上挂彩,羽绒服上染着血迹。
另一个德国人倒在地上。
看架势应该是回归了上帝的怀抱。
多杰身上没有伤,手中握着藏刀正与狼群搏斗。
身后地面上躺着两具无头狼尸。
狼头则在三米远开外。
情况紧急,没有功夫说废话。
众人拎刀就上,与狼群斗在了一起。
狼十分狡猾。
特别擅长团队合作。
它们常年在喜马拉雅山活动,适应气候和地形。
眼见对方人多势众。
狼王仰头嚎叫一声。
群狼虚晃一招,纷纷调头往回跑。
“我靠,训练有素啊。”
王胖子大口喘粗气,望着狼群离去方向一脸担忧,“这玩意儿太狡猾了,不彻底弄死它们,恐怕后边的路不好走啊。”
“嗯。”吴斜应了一声,“狼记仇,接下来我们要更加小心谨慎。”
“行了,别合计那么多,先把伤口止血。”
吴墨走过来,从兜里掏出一粒大药丸,捏成大小不等的十多个小球,分别递到吴斜和王胖子面前,说道:“特制的,止血效果很不错。”
两人接过药丸,不约而同地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