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韵:“……”
陆自瑧脱下西装外套,换上了早就准备好的金色西装:“想和我老婆配上颜色,下辈子吧。”
程韵转身看着陆自瑧,被亮闪闪的暗金外套丑得眼睛疼:“你认真的吗?儿子婚礼你穿这个?”
跟金角大王似的。
“你要是穿这件出去,我是不会跟你坐在一起的,”程韵坐在化妆镜前,回身戴上耳坠:“那件旗袍倒是还不错,等下我试试。”
由于两个人临时换装,威尔逊的礼服变成了银色,而程韵的旗袍变成了金色。
见状,威尔逊脚步微顿。
陆自瑧整了整衣襟,骄傲地挽着程韵步入会场。
虽然在妻子的极力反对之下,陆自瑧未能穿上那件暗金西装,但这已经无所谓了。
只要威尔逊的礼服不和程韵的礼服颜色搭上,陆自瑧的目的就已经达成。
毕竟无论他和程韵的礼服是否同色同款,别人也都知道他是程韵的丈夫。
那个老洋鬼子是什么身份。
可笑。
威尔逊眯起眼睛,碧绿眼眸中闪过一丝暗芒:“我们之间出现了叛徒,有人在向那个老陆通风报信。”
陈则眠眼中只有陆灼年,很敷衍地说:“不是我。”
萧可颂也说:“不是我。”
说话间,陆自瑧一家三口已经走了过来。
虽然两个老孔雀都恨不能啄死对方,但在众人面前,还都维持了绅士风度,彬彬有礼地和对方寒暄。
明明昨天彩排时才刚见过,而且因为互相看不顺眼全程0交流,但这会儿在外界各方资本眼中,又不得不装出一副亲热友好的模样。
二人犹如多年旧友,一会儿一句好久不见,一会儿又说很是想念。
甚至还十分虚伪地拥抱了一下。
萧可颂总是能及时发现华点,轻轻撞了撞陈则眠的胳膊:“诶?他俩礼服颜色倒是配上了哈。”
陈则眠突然想笑,以拳抵唇,呛咳道:“别在这么严肃的场合逗我笑。”
陆灼年看向陈则眠,上
前半步,
低声问:“笑什么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