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威自有骄傲的资本。
他从三岁开始习武。到十岁,就会打三十多套拳。
柴进庄子里的庄客,哪个没有教过他一招半式?
待到十五六岁,更是十八般武艺,样样精通。
他跟着柴进打顺风局的战争,也是百战百胜。
这让他有种天下无敌手,高手也寂寞的感觉。
赵无义慌忙道:“小将军举世无双。这些宵小敌人,根本不堪一击。
小人这就下去集合队伍。”
柴家军确实威武。
这千人战队,队员个个一米八的大高个,膀大腰圆,相貌堂堂。
他们骑着骏马,手持长枪,精神抖擞。
柴威披挂。头戴红缨银帽,身穿银色铠甲,手持银枪,跨白马。
黑夜之中,好似一道白色的闪电。
“拿下潘小安头颅者,赏黄金一千两。”
柴威是懂讲话艺术的。
财帛动人心。还有什么东西,比黄金更能鼓舞士气?
城门被打开,柴威一马当先。
城门外,潘小安他们正在吃大锅菜。
羊肉炖海鱼,是为鱼羊鲜。一人一大碗烩菜,一大张煎饼,吃的香甜。
有那爱唱戏的百姓,还唱上几句山歌。
鲁地独有的拉魂腔,一句唱出十八个转折。咿呀咿呀哟中,有种让人灵魂出窍的美感。
小碎花布的大嫚,跳起舞蹈。这礼仪之乡的女人,自有一种妩媚。
潘小安端着海碗,喝着羊汤。
这模样,就像朝哥城里的纣王,眼里是美人,手里是美酒,耳朵里还有仙乐缭绕。
“小安哥,城门那边有动静。”
“前川,要沉住气。出来几条杂鱼而已,慌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