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不说,这个罪名还是很重的。
事情就发生在今天上午的九点半左右。
薛及旅今年47岁。
他有个女儿叫薛欢,今年21岁,在丰余区的邮政局工作。
跟往常一样。
薛欢早上八点半左右离开家,骑自行车前往大概两公里外的邮局上班。
行至三春路和曙光路交叉口的时候,一个步行的行人,直接冲了过来,直挺挺倒在了薛欢的自行车车前,要求薛欢赔偿。
薛欢压根就没撞到他,自然不愿意赔偿。
那个中年人就耍起了无赖,拽住了薛欢的自行车,说是不赔钱就不让走。
薛欢没办法,只能报警了。
等到交警赶到现场之后,肯定是要了解事情的真相的,无奈,那个交叉路口压根就没有监控,可是路边突然就窜出了几个人,信誓旦旦地说,亲眼看到薛欢撞了人就要跑。
这样一来。
薛欢就没办法了。
为了不耽误上班的时间。
她掏出了身上的三百块钱,算是赔偿给那个“碰瓷”的。
可是那个中年人根本不答应,说要么去医院做一个全身检查,要么就赔偿一千块钱了事。
薛欢身上的钱不够。
无奈只能给薛及旅打了电话。
薛及旅赶到现场之后,询问了女儿情况,他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,知道她是不会撒谎的,便认定对方是故意骗钱的。
还指责那帮做证明的人,跟那个碰瓷的是一伙的。
就这样。
双方的人在路口发生了激烈的争执。
那伙人抱着故意找麻烦的心态,便跟薛及旅推搡了起来。
薛及旅无奈之下还手,也推了其中一个冲在最前面的人。
结果那个人跌跌撞撞摔了一跤,撞在了路边的花坛上,就这样,他的手骨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