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恶!
舒黎低头看地面被火球灼烧的痕迹,摇了摇头。
弗里顿为了让路维希赢,真是下足了血本。
可惜,他遇到的对手是自己,无论他有多少宝贝,都改变不了比赛结果。
路维希一击未中,再次念火球术咒语。
比刚才更大更多的火球,密集地攻击舒黎。
“你躲!你躲!我让你躲!”
他疯狂地挥动魔法杖。
舒黎再次开启闪避模式,满赛场跑,任火球追着他打转,高强度的运动,丝毫不影响他的反应力和灵活度。
“好强!”
观众席上有人赞叹。
“路维希的魔法威力确实强,相当于低级魔法师的攻击了。”另一个人说。
“不,我不是说路维希强,我是说斯佩瑞恩的身手强。”那人道,“他的闪避身法不比剑士差。”
很多魔法师不注重身体上的锻炼,关键时刻常常因体力不支而掉链子。
然而,身手
()不是想锻炼,就能锻炼成功的。
一需要超强的意志力,二需要名师指导,三需要实战经验。
看斯佩瑞恩在赛场上的表现,兼备以上三点。
听闻他是山民。
那就说得通了。
山民生活环境恶劣,决定了他们必须拥有矫健的身手,否则爬不了山,打不了猎,对付不了山里的魔兽。
像路维希这样出身贵族的少爷,如果不是仗着法圣长辈送的好装备,恐怕早已败阵下来了。
贵宾席上,法圣们谈笑风生,针对场上的比赛,发表见解。
有和弗里顿关系不错的法圣笑说:“你家小辈对魔法的掌控相当熟练呀!”
拥有高级装备固然好,但若没有匹配的实力,很难发挥出真正的魔法威力。
弗里顿嘴角不自觉地上扬。“这孩子除脾气暴躁了点,其他都很优秀。”
否则,那么多小辈中,他也不会脱颖而出,入得了他的眼。
“呵呵,年轻气盛,难免急躁,以后慢慢教就好了。”那法圣道。
“是啊,今天算是给他一个教训,让他长长记性。”弗里顿眼里闪着精光,看自家小辈在场上的表现,颇为满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