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雪俏脸泛红,眼睛里直冒星星。
她简直爱死了陆尘。
“好胆,敢在罗马当街杀人!”
突然,一道愤怒的声音传来。
一个西装男,迈步而来。
他步伐不快却气场十足,一看就是久居高位的那种人。
“是达克斯!”
“角斗场之王达克斯,他竟然来了!”
四周一片惊呼。
罗马一直保持着‘角斗场’。
在古罗马时期,角斗士是在奴隶或犯人中挑选,发展到如今,却由勇士主动报名。
角斗场分为,人与野兽搏斗,和人与人搏斗两种,强大的角斗士比明星人气还高。
达克斯,便是角斗士中的佼佼者。
七年前,他第一次出战,便鏖战死了一头猛虎,一战成名。
在那之后,他连战连胜,创造了史无前例的百胜记录,被尊称为‘角斗场之王’。
达克斯身边,还站着一个中年。
杨正翔。
杨涛的小叔。
“涛儿!”
杨正翔死死攥着拳头,咬牙切齿。
他怒火滔天,双眼通红的吼道:“王家人,竟敢杀我杨家子弟,该死,真是该死!”
“今天,你和王雪,都得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