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血裔,血奴,在一起减轻血瘾的一种方法。
不然,放纵她们,随便的跑出去吸血。
早晚有人要打过来。
要知道。
这里是喀巴山。
太多的不毛之地。
山下是稀稀拉拉的少数村子。
死一个人都会成为整个村子未来几年内的谈资。
谁敢在这样的村子里随便杀人。
时代不一样了。
即便是血裔,也不能像以前那样,肆无忌惮。
可以说,前一任的喀巴山之王就是因为忽视了时代变化,才导致如此的。
那个血裔,自以为花,钱买人来吃就好了。
结果被记者这种莫名其妙的生物跑进来调查采访。然后就引发了巴恩斯的到来。
坦白说,原本喀巴山之王是能胜利的。
但是它终究还是太高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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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根本不知道气运的作用。
结果,它耗尽了气运,被巴恩斯反杀。
反杀成功的巴恩斯,也是名正言顺,在这里当上了新的喀巴山之王。
不干不行的。
巴恩斯已经成为了血裔。
它回不去了。
就算它一定要走,不是在路上被太阳晒成灰,就是到了教廷里被教廷收起来当狗。也许,有可能连狗都不如。
世人以为教廷是慈祥善良的。
但精通教廷阴暗面的巴恩斯知道,那是多么黑暗残忍。
很简单有道理。
教廷想要培养针对魔物的生物。
就需要比魔物这些怪物更残忍,更变态。
宗教裁判所。
就是这样的组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