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当时审判的时侯,只追究了李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责任,却把轧钢厂本身给漏掉了。
这也和当时的大环境有关。
那当儿,全国都在进行国企改制,甩掉包袱,轻装上阵是主流,绝对的正确方向。而且当时负责审理那个大案子的,也并不是奉城市中院,而是由上级指定的另一个异地法院,进行的是异地审判。
他们只负责审理那个大窝案,对轧钢厂改制这个事本身“不予理睬”乃在情理之中。
所以这就变成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。
现在国资委的负责人也憋屈啊。
不是自已的锅,非得自已来背!
这事到底该怎么应对,确实不好拿。国资委当即请示分管副市长沈伟力。沈伟力那么滑不留手的,怎么会表态?
继续矛盾上交,请示市长龙雨泽。
龙雨泽倒是没有再“踢皮球”,指示说,依法办事。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
这特么……
等于啥都没说。
仔细想想,雨泽市长这样的态度,太特么理所当然了。
这事的始作俑者,就是卫江南啊。
谁不知道卫江南和龙雨泽穿一条裤子?
卫江南决定了事,龙雨泽怎么可能否决呢?
甚至更进一步的话,是不是可以这么去想:这压根就是龙雨泽的意思,只不过实际操作者是卫江南而已。
请示过龙雨泽之后,国资委似乎有点明白了,回到“自已家里”,就关起门来开会,得出的结论是:实事求是!
当年李芳确实官商勾结了,确实和不法商人沆瀣一气,侵吞了国有资产。